关于保育师(四级)职业技能培训与等级认定报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3 点击数:

  关于保育师(四级)职业技能培训与等级认定报名的通知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满足学生就业需要,培训中心近期将举办保育师培训与等级认定工作。

一、培训对象

学前一系20 级学生

二、申报等级

保育师(四级)

三、培训内容

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保育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根据《保育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授课。

四、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方式;面授培训

培训时间:3月份

   五、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均采用百分制闭卷笔试方式。理论和技能考试成绩均达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为考试合格。

六、培训与鉴定费用 (不含教材费)

免费培训,鉴定费和证书费 100 /人。

七、发证机构

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发放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上查询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报名材料及要求

1.2 寸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1 张(像素为 640*480)。要求:照片用身份证号命名,同一班级学生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后报送。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填写《保育师报名信息表》。

4.所有材料请于2 17 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校综合楼 603 培训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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