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接二师院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认真做好 2023 届夏季成人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所有毕业条件的 2023 年7月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学信网上统一采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的电子版(以身份证号.jpg命名);
2、学士学位申请表(见电子档 附件3);
3、英语满足以下之一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在籍期间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 考试(含听力)成绩达到 45 分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2) 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3) 或在籍期间参加校级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4) 或参加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高校联盟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提供证明材料)
(5) 或参加自考英语(二)网上成绩查询截图(保存查询成绩网页后打印)。
4、学位论文一篇(word文档电子稿且未发表过),电子稿用于进行知网或维普重复率检测,重复率超过30%以上者,视为初审不合格。英语专业学位论文必须全英文;
特别提醒:
(1)提供查重pdf文件证明
(2)论文字数、格式等必须符合二师院毕业生论文管理办法要求。(见附件)
5.以原有学位申请学位的需提交原学位证书复印件(与原件同等大小,用A4纸张复印)一份。
三、相关费用
申报人员应缴纳评审费、证书费、管理费共100元。具体缴费办法和缴费时间后续通知。
请同学们将申请学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以“姓名+专业学位材料”命名于3月5日前发至qq邮箱:778643424@qq.com。我们将收集材料整理打包发至二师院,逾期我校不予受理。根据学位条例,毕业当年未能获学士学位的以后一律不予受理。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培训中心
2023年2月22日